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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庆县“对症下药”全力加快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改造建设
作者:龚世菊 来源:凤庆县政府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7-7-24 10:51:03

 

2017年,凤庆县危房改造建设成效明显,但在建设过程中仍出现很多问题。主要是推进速度不够快、建设标准不够高。从整体来看,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数量不少,但是一些边远地区、经济基础薄弱地区农村群众和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居住条件还没有得到全面改善,部分群众居住安全仍然无法得到保障;从进度来看,今年县委政府下达乡镇实施危房改造建设13362户,1—6月份,各乡镇共落实实施对象13205户,落实率仅为98.8%;启动建设10707户,启动率仅为81%;竣工5752户,竣工率为53.7%。与去年同期比,落实率下降10%,启动率下降28%。特别是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建房,全县3833户4类对象中,启动改造建设1924户,启动率仅为50.2%;从建设标准来看,部分乡镇层次不高,没有严格执行规划,重建房、轻配套,重新建、轻改造,“只见新房,不见新貌”,千村一面现象突出,一些传统风格没有得到有效传承;从建设质量上来看,部分乡镇和职能部门工作不坠底,对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服务、监督不到位,建房质量把关不严。在实施改造加固除危、保护修缮提升中,仅限于外墙体粉刷,未严格按照修缮改造要求进行改造建设,屋面材料用彩钢瓦、石棉瓦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,与村落整体风格反差较大。“四类重点对象”看,部分乡镇对实施住房政府兜底对象把关不严,不同程度出现了“关系户”、“人情户”,出现了“养懒人”情况。也有的乡镇将往年建设,未享受过农危改政策补助,且未作任何修缮加固的民居房,以实施改造加固名义纳入改造建设对象,冲抵年度建设任务,执行农危改政策出现“平均主义”、“吃大锅饭”等现象。同时,由于受易地政策调整、“四类重点对象”扶持政策不明晰、面上贫困户贷款政策不明确、建房面积控制严格、危改贷业务停办、补助资金兑付不及时等因素影响,已确定的“四类重点对象”等待观望现象突出,进度制约明显。

目前,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入爬坡上坎、全力冲刺阶段。针对存在问题,凤庆县切实提出解决措施,全力推进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改造建设。一是抓实基础,全面精准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情况。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动态调整,全面澄清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底数。按照村不漏户、户不漏人、尊重事实、合规合法的原则,对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再进行全面排查,对符合条件的,做到应入尽入,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剔除,确保底数清,数据实。要求县住建、扶贫、民政、残联等部门对新台帐进行逐一复核、校对,确保信息精准。核查“四类重点对象”以后,再对“四类重点对象”住房进行全面评估认定。县住建局根据省市要求,成立危房评估认定专家组,指导并参与乡镇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评估认定工作。各乡镇在县级危房评估认定专家组的指导下,组建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评估认定小组,参照《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(试行)2017》规定标准,对照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名册,在前几轮调查核实基础上,按照乡不漏村、村不漏组、组不漏户、户不漏房的原则,实事求是,一户一评,“四类重点对象”住房再次开展全面评估认定,切实核准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情况。二是优化方式,细化措施,全面加快建设进度。根据全县脱贫摘帽要求,今年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必须全面完成改造,在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底数澄清后,各乡镇凭名册向县人民政府申请预拨部分补助资金,加快启动建设,新建对象每户可预拨1万元,加固改造对象每户预拨50%,实施政府兜底“四类重点对象”每户预拨2万元。全县在建设方式上,大力推广加固改造。对通过加固改造能达到安全要求的,优先选择加固方式进行改造,原则上C级危房采用加固方式进行改造建设,D级危房可加固的优先选择修缮加固,加固不了的全部拆除重建,通过大力推广加固改造缩短工期,减少群众建房投入。在严格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,因地制宜,因乡、因村、因户确定加固改造措施,实行“一户一策”,统规统建、统规自建等多种方式,进一步加快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改造建设;在保证安全和控制成本的条件下,严格执行建设要求,确保主要部件合格、结构安全、基本功能齐全。同时细化措施,全面推行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改造“县级挂钩干部+乡镇干部+村干部”一帮一、多帮一的“包保责任制”,积极帮助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协调解决建房困难问题,切实提升危房改造建设速度。对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改造倒排工期,倒逼进度,实行销号管理,完成一户,销号一户。对政府兜底户,严格政策不走样。按照“无劳动能力、无资金自筹能力、无相对固定收入来源”确定兜底对象,对符合兜底条件的,要做到应兜尽兜;坚决杜绝“优亲厚友”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。三是强化服务,严格标准,全面落实措施规范建设。严格按照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村〔2017〕47号)文件中“五基本”要求,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,指导农村群众实施危房改造,确保改造规范、质量保障。执行农村“一户一宅”政策,实施危房改造新房建成后原有旧房无条件拆除;对有超面积建设意愿的,引导采取“打二建一、打三建一”的方式建设。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与指导监督,及时发现、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做好建筑工匠培训,全面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,加快农户档案信息录入,确保农户档案及时、真实、完整、准确录入信息系统,农户危房改造建设档案资料做到专人负责、资料齐全、管理规范。落实补助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,对“四类重点对象”危房评估情况、拟实施危改对象、补助资金兑付情况等进行公示,推进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。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、审批程序,实行阳光操作,透明化管理,做到符合政策的一户不漏,不符合政策的一户不进,确保补助对象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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